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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股权激励协议,甲方为股权激励方,乙方为公司员工,激励的股权为虚拟股权,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,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,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。此虚拟股权对内、对外均不得转让,不得继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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